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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街道完成首宗“三规”历史违建处理

     南方大视野2018年12月4日讯(记者 罗珍 特约通讯员 刘红洲、熊悦娉 深圳报道)近日,龙岗区宝龙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对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处理确认的3栋历史违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对其罚款20269元并要求该公司补缴地价款334186元。据悉,这是宝龙街道自10月29日启动“三规”业务以来,完成的第一宗历史违建处理案件。
    据了解,“三规”业务是指对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安全纳管、处理确认、依法拆除或者没收。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处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历史违建当事人可持相关资料文件向相关部门申请处理,相关部门将依法对历史违建的建设时间、当事人身份确认、权属调查、分宗定界和建筑物现状用途进行核实并出具初审意见。
   宝龙街道于11月14日收到深圳市同乐股份合作公司的处理确认申请,申请处理的3栋历史违建办公楼隶属于该公司,位于同乐社区水田路1号,用地面积为1422.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26.9平方米,于2009年6月2日前建成。受理申请后,宝龙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在市、区查违办的支持和指导下,加班加点加速推进该申请的处理,前后仅用20天时间就完成了规定的各项审查程序。“由于“三规”处理工作是新业务,我们的工作人员在调查处理过程中也遇到了政策定性不准、测绘标准不同等问题,但在市、区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我们的不懈努力下,问题被逐一解决。”宝龙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负责人说。
      12月3日,宝龙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依法向历史违建申请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罚款20269元并要求补缴地价款334186元,申请人已于当天缴纳完毕。该宗案件行政处罚的执行完毕标志着《处理办法》在该街道由理论走向实践。
      宝龙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政策宣讲工作深入到辖区各社区、居民小组、企业,鼓励历史违建当事人积极申请处理,同时充分利用“三规”处理方式从而进一步提高辖区消化存量违建任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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