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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导读

努力开创龙岗区依法治区工作的新局面

治龙岗创建再上新台阶
一年来,龙岗区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获得了多项荣誉。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到坂田街道诉求服务中心考察社会管理工作,高度赞扬司法所在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国家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市司法局局长陈志刚等上级领导多次到龙岗区检查大运安保工作,对龙岗区司法行政工作大运安保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龙岗区司法局被中央宣传部、国家司法部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区司法局党支部被区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支部,龙岗司法所获得国家司法部表彰的“全国模范司法所”荣誉称号,横岗司法所被授予集体三等功,龙城司法所获评全市优秀司法所,并被授予大运安保集体三等功,何旅华同志被广东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二等功,另有16人次获得市级或区级荣誉或嘉奖。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保障。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龙岗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及时调整充实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区政府部门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街道相应健全了本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机构。区政府发文明确各街道、部门的行政首长是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体系的健全保障了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7月,根据全市法治政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区印发了《2011年度龙岗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龙府办[2011]47号),对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分工和具体要求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街道、各部门在11月中旬提交年度依法行政报告。目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已全部向区法治领导小组提交了年度报告。
坚持依法决策,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区制定出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试行)》、《龙岗区区管单位领导集体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等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区政府在决策过程中,注重发挥法制部门把关作用,做到4个“一律”:区政府常务会议及重要的议事会议一律要法制部门参加并发表意见;所有政府合同、协议、涉及法律问题的文件、请求一律要经过法制部门审查把后关才送区领导批示;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发布一律由法制部门统一把关;所有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意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一律经过法制部门审核后,才能报区政府批复。通过法制部门严格把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有效性。

二、围绕大运安保,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和矫正安帮工作,有效地化解和预防了社会矛盾。
2011年是大运之年,为大运服务,实现平安大运成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核心任务。为达到这一核心目标,我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社矫安帮工作的积极作用,为大运顺利举办保驾护航。
开展“和谐2011-人民调解护航大运活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我们制订印发了《服务保障大运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和谐2011-人民调解护航大运活动”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活动进行周密的安排部署。从3月份开始,龙岗区组织各街道司法所对各种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定期开展大排查,同时对前一阶段排查掌握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进行排查梳理,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部纳入视线,及时掌握情况动态。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局领导每周带队到相关街道就大运安保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街道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执行到位。各司法所按照相关部署,做好矛盾纠纷的梳理,预研预判及调解预案制订工作,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攻坚活动。龙城司法所牵头辖区内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组建了一支300人的平安大运调解志愿者队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平湖司法所组建了一支“平安大运”志愿调解员队伍,并对2000多名街道、社区、志愿者业务骨干进行了专项培训。坪地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组织调解员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2011年,龙岗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15460宗,排查民间纠纷4235宗,防止民间纠纷激化1051宗,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加强监管教育与安置帮扶,确保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稳控到位。为了确保大运平安,龙岗区加强了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和帮扶,制订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安保期间社区服刑与刑释解教人员管控帮教工作的通知》、《龙岗区大运会期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加强了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对未纳矫社区服刑人员的排查工作,排查出未纳矫人员47名,目前已纳矫24名;进一步完善了矫正安帮工作台帐,制作了《在矫社区服刑人员信息表》、《在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表》、《在矫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情况一览表》、《在册刑释解教人员日常情况一览表》,做到“一人一表,定期填报”,全面掌握全区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局领导亲自带队到各街道对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进行面谈,指导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全面走访排查,及时做好教育、帮扶工作。南湾司法所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定点报到、专职人员定时主动走访制度;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月面谈”,提高对动态信息的掌握。布吉司法所定期召开管控帮教工作会议,相关部门参加,广纳意见,确保大运会期间不出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管、上访或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大运安保期间,各街道司法所走访、见面谈话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2042人次,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12名,解矫54名,实现了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犯罪、无影响安全稳定事件的“四无”佳绩。目前龙岗区共有在矫社区服刑人员58名,共有在册刑释解教人员104名,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85%,重新犯罪率为零。
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龙岗区制订了《深圳市龙岗区2011年“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方案》,积极加强同《南方日报》、《深圳侨报》等媒体的合作,通过开设专栏、新闻报道等形式,刊载了人民调解基本知识、《人民调解法》重点条文释义及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深入广泛地对《人民调解法》进行了宣传。各街道司法所结合实际,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坂田司法所组织开展了以“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服务大运调解保平安”的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葵涌司法所开展了法律进社区大型户外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大型法制咨询、有奖问答等活动,扩大人民调解的影响力,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宣传月活动中,我区在各类媒体平台上编发信息、报道70余篇,通过普法短信平台发送宣传短信近40万条(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龙岗区大力加强企业、行业、物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继续推动“人民调解进企业、物业”,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组织在企业、物业管理小区的覆盖面,逐步提高规范化程度。目前,全区共有调委会539个,其中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253个,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12个,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6096人。

三、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2009年,龙岗区制定了《龙岗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今年下半年,龙岗区印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评查标准,组织对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
不断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公正司法取得新成绩。一年来,龙岗区司法部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不断加大司法改革力度。法院以争创排头兵目标为契机,完善量刑程序规范化和非监禁刑适用细则,持续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努力完善强制执行与主动执行有机融合的“谦抑执行”模式,实现执行工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相统一。同时推行诉前联调,积极创新调解工作新机制。出台《诉讼与人民调解相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能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法院诉讼的无缝对接,实现行政机关、社团和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联合调解制度。“调解省劲、大家都好”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同志在2011年7月19日视察坂田巡回法庭诉前联调工作室时对法院诉前联调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的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司法公正水平不断提高,为确保龙岗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深入推进依法排查调处社会矛盾机制。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维稳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抓好疏导稳控工作,确保重要敏感时期平安稳定,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扎实做好全国及省、市“两会”等敏感节点期间社会稳定工作,妥善处置了越战退役人员“3.15”聚集悼念活动,提前化解了“五洲风情”小业主大规模上访苗头等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及群体性事件,目前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起数人数均有所下降,维稳工作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确保了全区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目前,龙岗区社会稳定有序,社会治安平稳并出现“四降、三无、两升”的特点,即处置群体性事件下降、110警情下降、刑事案件下降、八类暴力案件占刑事案件的比重下降,无重大政治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无造成严重影响的群体性案件和非正常上访案件,无社会反响极大的恶性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预防和打击力度整体上升,群众对治安满意度上升,全区群众安居乐业、安全感、幸福感不断增强,龙岗区的投资环境,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龙岗区被省委政法委确定为全省“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先行地区,省、市先后在龙岗区召开现场会,大综管经验在全省、全市得到推广。

四、以服务大运为中心,加强监督和引导,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在服务大运、服务稳定、服务民生中的积极作用
2011年,龙岗区以迎接大运工作为重点,围绕服务大运、服务稳定、服务民生,开展各项法律服务。一是成立大运会龙岗律师志愿服务团。选拔了一批法律业务强、政治素质好、外语水平高的律师,成立了由局领导任团长,32名律师和律管工作人员组成的大运会龙岗律师志愿服务团。在龙城街道办设立大运会法律咨询服务点,在赛会举办期间为各国运动员和官员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引导律师积极为社会稳定服务。4月初,设立了龙岗区司法局驻区看守所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室,组织区属23家律师所155名执业律师参与义务值班,为看守所在押人员及亲属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大运场馆周边地区的稳定和谐。与龙岗区总商会联合举办“迎大运、促和谐、依法治企法规宣传月”活动,组织12个律师所20名律师,为13个街道商会和行业商会1000多家企业管理人员上法律课,推动龙岗区企业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此外还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信访值班和相关部门组织的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等公益性法律服务,为大运会顺利举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加强律师行政管理和服务,促进龙岗律师行业全面发展。制订并以区委、区府办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龙岗区律师行业的良好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奠定了坚实基础。不断加强对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案件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严格执行案件代理报告制度,规范代理程序,2011年律师代理的10余宗群体性案件,律师所都能及时报告,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及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和沟通协调,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12月20日,龙岗区律师年会成功举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律协和区领导参加会议,并对龙岗区律师业的发展和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加大公证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公证服务水平和质量。龙岗公证处始终紧抓公证质量这条生命线,在办证过程中保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案件质量。同时不断拓展公证业务,围绕迎办大运会等中心工作提供公证服务。2011年,共办理各项公证14516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五是积极发挥法律援助服务民生、服务维稳的作用。龙岗区法律援助处紧紧围绕大运工作,不断拓宽法律援助渠道,积极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在区看守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室。在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网络优势,完善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上下联动机制;为农民工欠薪案件、群体性和重大案件开辟“绿色通道”,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区政府信访大厅值班工作,不断加强工作站建设及法援宣传工作。2011年,龙岗区法律援助处共接待来访群众13138人次、接听“148”法律咨询电话12873人次,办理援助案件4189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888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体利益和社会稳定。

五、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年来,龙岗区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认真开展“法律五进”活动。龙岗区建设了不少新的普法载体和阵地,如《深圳侨报》的《天天普法》专栏,电影院售票大厅的电子版《天天普法》,龙岗电台的《法在身边》,龙岗电视台的《与法同行》、《民生·法制论坛》栏目,中国移动公司手机短信平台,《突发事件应对法》电视大赛,区地税局的自行车队,都是普法创新的有效尝试。青少年法制教育馆顺利开馆。龙岗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日前被深圳市依法治市办命名为“深圳市法治文化示范基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依法治省办主任陈小川亲自给龙岗区授牌。
龙岗区的法治文化建设也得到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和好评,国家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政治部主任尹晋华、法制宣传司副司长姜金方等领导先后到我区视察、调研,对龙岗区普法工作在领导重视、思路清晰、保障有力、勇于创新等方面给予很高的评价。省领导梁伟发到龙岗区调研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时,高度赞扬普法在维稳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龙岗区青少年法制教育馆被市依法治市办命名为“深圳市法治文化示范基地”,12月在云浮市召开的广东省法治文化现场会上,龙岗区的法治文化建设经验被广东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向全省推广。龙岗区区司法局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五五”普法中期考核先进集体,并在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工作会议上,被评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
深圳大运会的成功虽然已经载入世人史册,而深圳人的文明秩序、龙岗区的法制文明却在继往开来、乘胜前进!展望2012年,深圳人,特别是龙岗区司法局在深圳市、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正以大运会的高昂精神和自信,挥舞着新的司法文明、愿景之旗,展开新的社会文明秩序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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